2月24日,临夏州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在东乡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州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杨鹏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 2020年7月26日,被告人马某某给因家庭矛盾将生父马某杀害。该案因案情重大,在案发地造成重大影响。
案件报送州院受理后,杨鹏作为承办人全面审查了案卷,有针对性的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间,深入听取了被害人近亲属意见,对案卷存在的问题列出详尽的补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进行补证。同时对案件定性、重要量刑情节进行充分论证。
出庭前,杨鹏根据案件实际,制作了举证、质证提纲、答辩提纲及公诉意见。法庭调查中,紧扣起诉书指控讯问被告人,根据犯罪构成分组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时,结合此案特殊案情,从法、理、情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并就如何处理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建设和谐家庭进行了以案说法、以案释理。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认罪悔罪。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军作为审判长主审了此案,东乡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害人近亲属50余人旁听庭审,此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