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民工朋友来说,每年最开心的事,莫过于能顺利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2021年2月6日,漆某等5名农民工终于在春节前拿到了自己期盼已久的劳动报酬。
【案情回顾】
2018年3月,李某雇佣漆某等5人到其承包的位于青海省湟中县比亚迪公司厂房建设项目从事瓦工,工程完工后,李某对漆某等5人未付的劳动报酬合计41000元分别出具欠条。后漆某等5人多次讨薪无果。
2019年3月7日,漆某等5人向永靖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支付劳动报酬,经法院主持调解后李某承诺于2019年6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但履行期限届满后,李某仍未按调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9年7月15日漆某等5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就对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进行了网上查控,从李某名下银行账户划扣2135元,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李某后,李某缴纳15000元,对剩余劳动报酬一直逃避执行。2019年12月18日本院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漆某等5人家住甘肃省漳县,路途较远往返一次费钱费时,只能以打电话形式向执行法官询问案件执行情况,因李某长期居住在兰州市西固区,没有具体明确的地址,案件执行陷入困境。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李某要求其履行义务,一开始李某在电话中承诺予以尽快履行,其后几次电话拒接,也拒不到庭,规避执行。执行法官决定对其悬赏执行,2021年1月4日通过永靖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出悬赏公告。
2月5日,离春节还有五天的时间,农民工最希望在年底的时候拿到工钱,开开心心回家过年。此时此刻,执行局局长何海依然惦记漆某等5人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要想尽一切办法和执行手段让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劳动报酬。!”
永靖法院执行局考虑到农民工兄弟在外地领取案款路途遥远,通过微信转账及时发放了劳动报酬案款,让农民工兄弟开心过大年!
年关将近,让每一位农民工尽早拿到自己的血汗钱,让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是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执行攻坚的道路上,永靖法院从未止步,今后县法院执行局将依法依规用好执行手段,持续增加执行悬赏力度和频次,切实破解执行查人找物难题,坚决让躲债“老赖”无处可遁,有效保障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