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下午,积石山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两起故意伤害案拟作不起诉公开审查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参加公开听证会,听取人民监督员、律师的意见建议,并接受监督。 第三检察部负责人王旭东主持会议,人民监督员何正云、王渊德,律师、侦查机关承办人、第一检察部部分干警,案管办、政治部、控申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听证会上,首先由两起故意伤害案案件承办检察官对拟不起诉案件的来源及诉讼过程作了详细说明,对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作了全面阐述,听证人员根据听证的事实、证据,向承办检察官提问了解情况,各自发表意见。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案件的定性和法律适用准确,同意积石山县检察院拟不起诉的意见。
今后,积石山县院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扩展监督方式,创新听证方式,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沟通,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感,促进规范公正司法,提升检察公信力。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使不起诉案件最大程度得到社会认可,社会知晓率、认知率提升,案件在阳光下操作。(通讯员 马鹏奇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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