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针对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增多的问题,临夏县人民法院以“一站式”建设为契机,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着力解决民生纠纷,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3年3月,原告马某同等5人在被告谢某泰承包的青海省黄南州修建工程从事室外抹灰及相邻加油站维修工作,双方约定了工程量、日工资及结算方式。同年7月22日,原告等人完成了定居抹灰工作,被告给付了部分工资,剩余工作出具了欠条一份,后经原告等人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予给付,于是原告等5人提起了诉讼,要求被告给付原告5人工资。
劳动报酬是农民工的操心事、烦心事、闹心事,为了让农民工尽快拿到工资款,度过一个安稳祥和的春节,办案人员迅速行动,多次找当事人沟通,说道理、讲法律,细致耐心的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告知谢某泰拖欠农民工工资会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最终,被告人谢某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支付了其5人工资。
自去年以来,临夏县法院加大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力度,积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立案,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近一个多月时间,累计受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45件,已结35件,追回劳动报酬54万多元。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