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政法网 >  法治临夏 >  正文

积石山县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效果好

发布时间:2021-01-20 09:33:40    来源:临夏政法网

  2020年,积石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主导作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明显成效。审结各类刑事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程序113件,适用率达到91.25%,认罪认罚适用率位居全州前列。

  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将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质量、数量等作为考核要求,对于办理效果好的“精品案”给予表彰,对没有达到要求的给予批评,促进适用认罪认罚办案意识的提高。

  强化责任意识,统一设立工作台账,逐案记录办案流程,定期向院领导反馈办案成效,及时与上级院及法院、公安、司法部门沟通联络,让认罪认罚工作处于全流程监控之中。

  及时收集整理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指派专人负责研究,需要改进的及时改进,需要沟通协调的由院领导及时出面沟通协调,努力促进认罪认罚工作深入开展。

  为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该院落实、见效,提高适用率,及时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的认罪认罚案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确定责任部门,责任到人。“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院领导统筹抓、刑事检察部门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在办案中,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具备适用认罪认罚条件的案件,要求必须适用认罪认罚,检察辅助人员要全面协助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效落实到位。
        落实司法保护原则,体现程序公正理念。首先,在县看守所、公安局和该院办案区播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片,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法律帮助权等诉讼权利,做到精准识别、释法说理,对于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但对犯罪嫌疑人不认罪认罚的,在值班律师或者辩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对其详细开示证据,释法说理,征求认罪认罚从宽意见,做到公平公正办案,如该院办理的赵某某涉嫌强奸案,赵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刚开始不认罪认罚,办案人员通过开示证据、阐释详细的法律规定,并与辩护人沟通后,赵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具结书。其次,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协作,达成了律师值班协议,确保每位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均能够享有法律帮助权,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通讯员 马继智

责任编辑:韩小月

主办:中共临夏州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甘肃法治报
Copyright © 2019-2020 临夏政法网 All Right Reserved   陇ICP备20000032号-1

甘公网安备 62290102000201号

返回顶部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