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司机总是心存侥幸、爱耍小聪明
可是这些小聪明
1月4日,永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违法行为,抓获违法行为人郑某。
2020年12月31日早,永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处理违章工作时,发现一车辆号牌数字模糊,随即展开调查,经查:郑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辖区金河湾大桥时,为躲避黄牌货车电子抓拍系统,使用黑色胶带,贴在机动车号牌上,将字母“G”变成数字“6”,车号由“鄂H0G2**”改为“鄂H062**”,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被交警识破。经询问,郑某对其使用伪造号牌、使用变造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郑某作出罚款40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明”,驾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心存侥幸,遮挡号牌或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