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3日22时10分许,闫某驾驶甘D71XXX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甘DCXXX挂重型自卸半挂车,从临洮县往临潭县方向行驶至兰马线康乐县莲麓镇斜角滩村加油站路段,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该路段夜查的莲麓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核查,该车卸载前车货总重达到113吨,超载率达到100%以上。
最终,民警对闫某的超载行为依法给予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
康乐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多一分重量,多一分危险。货车超载极易因爆胎、侧翻、刹车失灵等造成严重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员遵章守法,自觉杜绝超载运输,共同维护康乐县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