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连续破获5起未成年人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均系未成年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0余元。
2020年4月15日,家住上湾乡老庄村的马某德报警称:其家中写字台的三个抽屉被人撬坏了,里面存放的1180元现金被盗。2020年10月4日,马某德又报警称:自家的写字台抽屉的锁又被人撬了,并且放在炕上的衣服里面的160元现金被偷了。
2020年11月8日,家住胭脂镇西坡村的妥某报警称:其放在家中的首饰被盗了,一条黄金项链、一块和田玉吊坠、一枚黄金戒指,价值约7300余元。
2020年11月8日,家住胭脂镇西坡村的马某报警称:其放在家中的1100元现金被盗了(其中11月6日放在炕上被子底下的300元和11月7日放在衣柜里面的开小卖部挣的800元不见了)。
2020年10月7日,家住莲麓镇低寺坪村的王某报警称:其放在家中卧室柜子的500多元现金不见了。
康乐县公安局接警后,刑侦大队三中队民警迅速组织精干民警对案件进行梳理,并结合作案手法、案发时间等特点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实地走访掌握的线索,通过海量视频监控的反复分析比对,锁定了5起入室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1月15日,马某德家财物被盗案犯罪嫌疑人年某某(13岁,初中生)被抓获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年某某对翻墙入室盗窃财物的2起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年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免于刑事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11月16日,妥某和马某家财物被盗案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某(15岁,初中生)被抓获归案。经查,马某某对破窗入室盗窃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其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免于刑事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11月16日,王某家钱财被盗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14岁,初中生)被抓获归案。经查,王某某对入室盗窃王某家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其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免于刑事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案件破获后,赃款赃物全已追回发还失主,办案民警说,五起入室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令人惋惜,家长平时缺乏对孩子的关心和教育,孩子做违法的事情,家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家长,要帮助孩子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切莫大意而毁了孩子的一生。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