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康乐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当场缴获非法枪支一把。
11月9日,康乐县公安局草滩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获悉线索:马某吉(男,回族,现年59岁,家住康乐县草滩乡)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嫌疑。同日12时许派出所民警将马某吉口头传唤到所,并对其宣传缉枪治爆政策,对其作思想工作,让其主动上交,但马某吉拒不上交枪支,也不交待枪支藏匿地点。随后派出所民警果断出击,在其家中查获疑似枪状物一支,疑似子弹18发,经鉴定此疑似枪状物确定为枪支、疑似子弹物为小口径手枪弹。在一系列证据面前,马某吉对其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马某吉已被康乐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具有很大的潜在危险性和社会隐患,直接影响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直接非法流入市场和社会的枪支,给部分有预谋的犯罪分子提供了危害性极大的犯罪工具,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性,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不要私藏、制作枪支,如有发现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