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临夏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推进落实重点任务,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元月至今,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93件,执结705件,执结率80.78%,执行到位资金1.69亿元。
11月2日,市法院就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甘肃某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某租赁合同纠纷两案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2015年12月,被执行人张某与原告甘肃某交通运输集团公司签订合同租赁房屋开设宾馆,因被执行人张某未履行合同条约,原告将被告起诉至市法院,市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于判决书生效十日内支付租赁费用、供热费用。而后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分别向本院申请执行两案租赁费560余万元、供热费44余万元,合计605余万元。因涉案标的较大,执行存在难度。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明礼主持召开专题行动会议,认真研究执行措施,详细制定执行方案,科学进行人员部署。在执行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反复协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向原告以涉案宾馆所有设施和装潢折抵拖欠的租赁费、供热费450余万元;剩余租赁费用150万元由被执行人分三年还清。
因涉案宾馆楼层复杂,房间数量众多,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执行干警通过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释法析理,并引导双方遵守协议,充分体现了人性化执行理念,有效避免发生矛盾冲突。最终被执行人真正在思想上受到了触动,主动配合法院腾退交接宾馆各类房屋合计140余间,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本次行动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手段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力维护了法院的执行公信力和法律尊严。下一步,市法院将继续坚持全面依法惩戒、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