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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法院巡回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两起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0-09-10 11:07:50    来源:临夏政法网

  为了贯彻落实好临夏中院关于开展“百场巡回审判、百场法制宣传”以案释法活动(以下简称“双百”活动)有关精神,9月8日,东乡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案件。其中,当庭调解1件。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9月8日上午,一起由家庭矛盾引发的婚姻纠纷案件在东塬乡东塬村党群服务中心文化广场就地展开了巡回审理。当地乡村干部及村民参加了旁听。案件由东塬法庭员额法官马忠吉主审,与人民陪审员马兴昌、马永祥组成合议庭。

  原告马某某哈与被告马某洒,系东乡县河滩镇大塬村人。原、被告都是务农的庄稼人,结婚已经26年之久,育有一男一女,都已成年,因为日积月累的家庭琐事,激化矛盾,导致婚姻出现问题。东塬法庭收到该案后,办案人员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最终没能达成调解协议,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林随即作出安排,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晓东专抓此案,并由党组成员、东塬法庭员额法官马忠吉负责审理此案,指示对此案就地巡回审理,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庭审过程中,经过原、被告陈述、证据质证认证,法庭辩论环节后,办案人员又对双方当事人作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双方当事人仍各持己见,未能达成一致协议。本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9月8日下午,东乡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东乡县坪庄乡韩则岭村民委员会巡回开庭审理了原告马某某四、马某某则诉被告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由行政庭员额法官马林祥独任审理,原被告依法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办案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调解结案。

  两起案件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结合《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案释法,对原、被告和参与庭审的当地村民、乡镇干部做了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介绍和讲述相关法律政策,使干部群众接受了一场生动的法律教育课,同时耐心解答了他们提出的法律疑难问题,讲解宣传控辍保学、扫黑除恶、精准扶贫等工作,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讯员 唐仲祥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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