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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百活动】巡回审判再入村 释法明理鸣“警钟”

发布时间:2020-09-04 03:35:31    来源:临夏政法网

  9月2日上午,广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庭审“搬”进了村庄,在广河县三甲集镇甘坪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三起刑事案件,在田间地头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民事案件,将普通百姓眼里陌生的法庭“搬”到村民身边,让他们更加直接的接触审判,更加直观的了解法院判案的程序和法律知识,体现法庭审判案件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更加直观生动地进行了普法宣传。

  为搞好这次开庭活动,刑庭干警首先选择了村民们高度关注的诈骗罪案。庭审开始后,大家都屏息凝神地旁听,生怕漏掉了每一个环节。巡回法庭对马某苏犯诈骗罪择日宣判。

  随后,巡回法庭审理了马某夫犯交通肇事罪一案,鉴于该案疑难复杂,巡回法庭对该案择日宣判。

  之后,巡回法庭对马某吉犯故意伤害罪进行开庭审理,该案发生后,在本村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村民无不关注该案情的进展,鉴于此,巡回法庭对该案当庭作出判决。宣判后,旁听居民当庭鼓掌支持判决结果。村民说:“法官能够深入群众,体现了为民思想,让广大群众受到了教育,让大家都清楚了一些事情。”

  中午一时许,办案法官顾不上休息,对其所承办的邓某斯诉广河县某建材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利用巡回法庭在田间地头开庭审理,法官对被告耐心细致的阐明法律法规,被告公司负责人表示将立即履行合同,原、被告达成谅解,原告申请撤诉,法庭当庭予以原告撤诉。

  广河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已经形成制度,并常态化推进,融“审理、普法、矫正”于一体,让庭审从庄严肃穆的法庭走出去,以更直观的方式走进群众中,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审判是法院的职能,法院不能止于审判,在抓好执法办案主业的同时,注重发挥司法对社会的引领作用。(通讯员 马炜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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