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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

发布时间:2024-12-09 09:45:21    来源:临夏州法院

  近日,在临夏州法院、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营商局等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临夏州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召开。州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仲国,州民政局三级调研员石凤翔共同为协会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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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石凤翔宣读了《临夏州民政局关于成立登记临夏州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批复》,颁发了证书;协会召开了一届一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随后召开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副监事长,表决聘任了第一届理事会秘书长;新当选的临夏州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王锋作了表态发言,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孝山和甘肃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李宇明致辞;州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仲国提出了工作建议。

  会议强调,要牢牢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扛起作为行业组织的政治担当、法治担当、社会担当,发挥好会员与地方政府、人民法院、破产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法治框架内维护好、实现好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充分认识到运用破产法治思维和方式补齐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短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会议要求,要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规程,整体提升管理人履职职业性、专业性、规范性,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要积极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协会内外信息沟通、业务交流和教育培训,对会员在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提供援助支持,为广大管理人创造良好执业环境。要建立健全管理人履职规范监督体系,明确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债权审核、重要资产处置、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关键节点和重要事项方面的职责,督促管理人对破产财产及时分配,保障银行等担保权人的合法权益。要建立执业评价、投诉处理、动态管理和竞争机制,确保管理人依法执业,开展良性竞争,承担社会责任,推动行业规范发展。要建立行业惩戒制度,确保破产管理人队伍思想在轨、行为合规。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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