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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商贸旅游”法治沃土——康乐法院苏集法庭创新基层治理融合模式

发布时间:2024-12-03 10:15:29    来源:康乐县委政法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年来,康乐县人民法院苏集人民法庭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打造特色“商旅法庭”及“法治护航商贸+旅游”的共建共治共享模式,夯实人民法庭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新需求,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新面貌、新风采,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57件,结案232件,结案率90.27%,调撤结案140件,调撤率57.83%。

  坚持以多元解纷为动力推动纠纷实质化解

  近日,苏集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双方当事人为同村村民的劳务合同纠纷。马某某系一名屠宰户,胡某经营一羊肉馆,双方长期存在羊肉交易。合作期间,因胡某长期拖欠羊肉款86000元,马某某多次索要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苏集人民法庭在受理本案后,经过深入了解案情,承办法官根据案情做出调解方案进行调解,但因胡某前期多次推脱,马某某不愿再信任胡某,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解开双方心结,推动调解顺利进行,承办法官再次联系被告胡某,通过采用情理兼备的方式进行释法明理,分析责任,并告知其长期拒不还款应负的法律责任。在法官的劝说与引导下,胡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自己并非故意欠钱不还,而是经营出现问题,资金周转困难,希望马某某能给予自己宽限时间。

  了解具体情况后,法官将胡某愿意还款的意向告知马某某,并从中调和,希望马某某能换位思考,理解胡某的难处。最终,双方就还款事项达成一致,胡某当即给付马某某4万元羊肉款,剩余的分两个月履行完毕。至此,本案成功调解,既为马某某的羊肉馆赢得了生存空间,也有力维护了双方建立起来的长期合作关系,赢得了原被告双方的一致点赞。

  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合力保障商贸有序运行

  苏集人民法庭立足自身优势,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坚持将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自觉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人民调解、诉调联动等优势作用,为保障辖区商贸、旅游有序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司法力量。

  近期,苏集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游客在景区游玩时坠马受伤索赔纠纷案件。马某某在草长沟景区开设马场,游客张某在骑马过程中坠马受伤,花费医疗费80000余元,经鉴定致残程度为十级伤残。双方因赔偿费用发生纠纷,遂起诉至康乐法院。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景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为全面了解案情,承办法官邀请了双方当事人和保险公司代表,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了庭前调解,力求在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景区与游客之间的和谐关系。案件审结后,苏集人民法庭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文旅单位及时有效督促相关景区经营者将骑马服务纳入规范化管理,以司法力量切实保障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苏集人民法庭坚持以服务前沿为阵地,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积极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市场监管部门、文旅部门等多个部门或机构形成共享协作模式,凝聚各方力量协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服务大局,合力推动辖区商贸、旅游各行业平稳有序发展。

  坚持以能动司法为效力促进基层长效常治

  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为满足基层社会治理需求,人民法庭的法官需要在纷繁复杂的乡里关系中扮演定分止争的裁判员、辨法析理的宣传员、家庭困难的帮扶者、社情民意的调研员等多重角色。

  苏集人民法庭结合辖区实际和当地群众需求,常常利用乡镇赶集日,宣传土地承包法、民法典、彩礼纠纷适用法律最新规定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手册700余份,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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