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资源优势,畅通人民群众矛盾纠纷解决渠道,推动府院联动纵深发展,康乐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府院联动工作关口前移,打造“府院联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近日,该院积极响应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参与化解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4年7月,马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超车时与对向来车马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后摩托车侧翻与相对方向贺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严重道路交通事故。鉴于受伤人员急需治疗且家庭极度困难,在该起交通事故纠纷尚未进入诉讼阶段的情况下,县法院及时和县综治中心、县信访局启动府院联动矛盾纠纷前端介入化解机制,第一时间召集各方召开调解工作,坚持将非讼机制挺在前面,让矛盾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主动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10月11日上午,在县综治中心调解室,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玉庭主持召开该起交通事故信访问题联席会,县委办、县综治中心、县交警大队、中华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及当事人家属等相关人员参加。该场调解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通过向各方当事人认真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有关规定,释法明理,引导各方正确对待和处理问题,有效推动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最终,各方终于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以联席会议的方式,汇聚多方合力,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各类基层纠纷快速高效化解,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
“府院联动”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生动实践。康乐县法院将继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实现部门间的无缝对接,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