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全面推动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看守所检察工作,根据临夏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州内看守所开展常规巡回检察的通知》要求,10月9至15日,临夏州检察院第十二巡回检察组对康乐县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工作。
10月10日,巡回检察组在康乐县看守所召开巡回检察动员会,会议解读了此次巡回检察工作方案,对此次巡察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基本步骤、方式方法等作了介绍。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巡回检察工作质效落实落地。要坚持目标引领,强化问题导向。要聚焦监管执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要坚持党建与巡回检察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履职担当,确保巡回检察依法履职尽责,取得实效。要坚持党建与巡回检察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履职担当,确保巡回检察依法履职尽责,取得实效。要坚持党建与巡回检察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履职担当,确保巡回检察依法履职尽责,取得实效。
康乐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增权代表康乐县公安局和看守所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以此次巡回检察为契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将严格整改落实,并保证把监所安全管理放在第一位,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提升监所管理水平。
10月10日至12日,巡回检察组副组长马明星一行实地察看了看守所各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就进一步做好监管工作提出要求。
巡回检察组要求,要全力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要始终坚持把监所安全稳定放在首位,提高监所安全防范能力。要抓实抓细监所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确保监所安全平稳。要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责,驻所检察室要跟进监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康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康海平表示,康乐县公安局和看守所及驻所检察室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全力支持巡回检察工作,针对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持续跟踪监督,确保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