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靖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县情院情,研究制定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以检察之力守护民生事业健康发展。
刑事检察解民忧
着力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今年以来,永靖检察依法批准逮捕1件1人,依法提起公诉29件29人。其中,依法起诉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5件5人;从快从严打击“黄赌毒”犯罪,提起公诉4件4人;严厉打击诈骗等关联犯罪,提起公诉1人;守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线,起诉涉不良资产犯罪2件3人。持续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经审查不批准逮捕1件1人,提起公诉3件6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10次,召开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培训会10余次,与多部门联合制发《永靖县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打造“小靖龙”未检工作品牌,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优质品牌。
民事检察暖民心
永靖检察始终做到心系民生、牵挂群众,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审判违法、执行不当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和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各1件,分别制发检察建议。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2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件,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达到100%。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开展普法宣传16次,并利用“两微一端”网络平台以案释法27次,向广大群众宣讲法律政策、讲述典型案例,逐步提升公众知法守法意识。
行政检察保民安
积极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和“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等专项活动,向县公安局制发健全、完善基层派出所户籍信息管理工作的检察建议1件。发挥“数字检察”职能,构建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低保法律监督模型”,筛选出相关线索7条,并跟踪核实,有效堵塞了行业治理的漏洞。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融合履职优势,对因盗窃、故意伤害、危险驾驶等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向永靖县公安局制发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书15件,公安机关对相关行政主体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避免了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不刑也不罚”现象的发生。
公益诉讼护民生
聚焦重点领域加强监督,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16件、文物保护3件、食药领域1件、国家资源保护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5件(均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域内超市、药店等场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3次,制发检察建议1件,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县水务局会签《永靖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县水务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会签《永靖县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合力。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