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夏州将诉调对接工作作为深化诉源治理、健全社会治理制度、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一环,进一步理顺工作模式,完善运行机制,加快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增量,不断夯实全州主动创稳的基层社会治理底板。
诉调对接 倾心调解——积石山县综治中心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23年4月28日,积石山县关家川乡村民张某祥的母亲曹某花在张某仁和王某龙合伙承包的墙面粉刷项目上务工期间,因脚手架踏板断裂,导致曹某花摔至地面,送去医院治疗。经检查,此次摔落造成曹某花左胳膊肘关节粉碎性骨折、左腿股骨骨折。
5月19日,曹谋花出院后,产生的误工费、治疗费在张某祥、李某国的见证下与两承包人张某仁、王某龙达成赔偿协议,共支付赔偿金5万元。张某仁与王某龙按约定时间支付1万元后,再未支付剩余赔偿金。
张某祥多次打电话催要未果,于11月2日代为母亲向积石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支付剩余赔偿金4万元。
积石山县立案庭负责人马瑜收到起诉状后,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并有相应的书证、人证等证据佐证。为减轻群众诉累,避免矛盾再次激化,征得原、被告同意后积极对接积石山县综治中心进行诉前调解。综治中心接到此案后,根据案件情况指派调解员马振英、朱子芳进行调解。
11月20日,马振英、朱子芳将双方当事人分别约至县综治中心调解室,“背靠背”详细了解案件经过。两被告表示,因这一年生意不景气,加上以前的工程款也未按时拿到,确实无力支付,希望对方能再宽限一段时间。面对两被告说辞,原告方予以反驳,双方各执己见。
调解员朱子芳安抚双方情绪,从法理、情理上疏导,并告知被告应该承担的责任。在听到朱子芳的讲解后,被告当即表示之前未按时履行赔偿义务的确不妥,愿意近日内支付剩余赔偿金。
11月29日,调解员回访时原告电话称,至今仍未收到被告的转款,希望县综治中心调解员再次催促。当天,朱子芳联系两被告并向被告阐明按期不支付赔偿款的严重后果,调解不成功后将进行诉讼 。两被告人均收到消息后表示听从调解员的调解,努力想办法筹集赔偿款。
12月1日, 两名原告支付剩余4万元的赔偿款。
12月2日,张某祥来到积石山县综治中心,送上锦旗和感谢信,表达了感激之情。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