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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群众积怨 构建和谐社会

发布时间:2020-07-23 04:05:05    来源:临夏政法网

  7月22日,临夏县司法局路盘司法所接到刘山村包村干部报告,刘山村尕庄社发生一起由于地界引起的矛盾纠纷,此事已致使矛盾双方发生了多次口角纷争,有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危险苗头。

  得知此消息后,司法所3名干部第一时间会同刘山村干部赶到现场进行调处。经了解尕庄社群众马某某在未经本社群众马胡某允许的情况下,在属于马胡某的地里修建了牛棚,并长期占用其林地栓牛及堆放杂物。马胡某本人多次和马某某进行了交涉,希望马某某不要占用其耕地和林地,并恢复原状。经过司法所现场查看地形,考虑到马某某恢复原状的难度较大,建议双方可以以现金补偿的方式予以解决。但双方因为其他历史积怨,拒不接受。

  通过对双方从家族观念到现在的党的惠民政策方面的照顾、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等多方面的讲解和深入的交流沟通,最后双方接受了司法所的处理意见,马某某付给马胡某占地补偿款5000元,并对多年来的私占行为进行了赔礼道歉,马胡某高兴的接受了道歉,亲手接住了补偿款,并表示以后将和马某某友好相处,杜绝吵口的事情再次发生,主动表态明天将砍掉自己门前影响马某某房后墙的柳树,做一对互帮互助的好邻居。 (通讯员 吴春林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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