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靖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前置保护措施,积极能动履职,综合运用“五化”举措,教育、感化、挽救青少年,切实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着力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预防为主
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落实到位
打造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前沿阵地”,积极开展检校共护工作。近三年,永靖县检察院深入黄河中学、川北小学等12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律宣讲、以案释法等活动36场次。通过普法宣传教育,让青少年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防治结合
将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落实到位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对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宽缓到位,多采用附条件不起诉并全程考察帮教的方式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2021年至今,永靖县检察院对15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率达41.67%。在附条件考察期间,办案人员认真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工作,通过将未成年人训诫工作纳入不起诉宣布仪式、书写悔过书、开展互动式谈心、家访、督促就业等方式,引导其学习基础法律知识,从事正规工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生活步入正轨。
综合治理
将未成年人诉源治理工作监测到位
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行业监管不力及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相关责任单位协调会商,近三年内先后制发6份检察建议,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促进行业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以“我管”促“都管”的方式,使未成年人综合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