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雨露润民心,司法为民花儿红。2022年以来,康乐县人民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思路,通过党建引领,建强队伍,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大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加快推进诉前调解和“云端”审判“双轮驱动”,实现审判执行工作跨越式发展。
2022年,康乐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291件,审、执结4072件,结案率94.8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取得了案件审执质效位居全省法院第一的优异成绩。深耕司法为民沃土,确保公正司法效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诉调团队法官深入农户家中开展调解工作。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宁建忠 摄
诉前调解:
结案快效果好
“简案简办、繁案精审。”每起案件登记立案后,康乐县法院审管办都要根据案件简繁程度分流作业,对可以调解的案件交由诉前调解中心优先调解,让法官“穷其所能”想方设法调解办理,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办案质效。
2022年8月,康乐县法院受理了高某某诉马某某离婚并退还彩礼一案,法官分析案情后,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调解。法官采取“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阐明法律、讲明道理、通达人情的调解,原被告当庭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当日履行了案款。此案的快速调解,不仅依法化解了离婚纠纷,而且发挥了遏制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的作用。
康乐县法院进一步强化诉前调解联动机制,积极发挥“诉前调解中心”枢纽作用,加强与县矛盾纠纷中心协作,着力打造“点、线、面”相结合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深入推进溯源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除在基层。同时,充分发挥法官调解、律师调解和人民调解优势,化解了一大批民事纠纷,让法律接地气、有温度,容易被群众所接受。
“诉前调解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有时候会遇到不可预料的情况。”康乐县法院诉调中心法官张生介绍说,对于经过努力仍然没有达成调解结果的案件,法院就采取速裁方式进行审理。
在原告桑某某诉被告杨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起诉要求被告依法偿还货款共计23250元,且态度十分坚决。康乐县法院于2022年7月5日受理后,耐心调解无果,案件遂转入到速裁庭,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最终,根据判决结果,被告杨某某当场付清款项。
为切实做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康乐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既有效缓解了法官的办案压力,又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减少了讼累,解决了纠纷,温暖了人心。
2022年,康乐县法院诉调团队通过诉前调解方式结案312件,案件当事人普遍认为结案快、效果好。
“云端”审判:
既便民又高效
疫情无情,办案有方。在疫情期间,康乐县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坚持“云端”审判“不停歇”,司法办案“不打烊”。法官坚持多办案、办好案,让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2022年4月19日,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康乐县法院以“云法庭”审判模式开庭审理。庭审现场除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没有原告和被告的身影,而是通过智慧法院“云审判”系统在各自所在场所参加庭审。
案情并不复杂。2017年12月,原告康乐县某金融单位与被告马某、田某签订了个人借款及保证担保合同,原告如约发放了160万元贷款。然而合同到期后,两被告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催收款无果后,于2022年3月24日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以及利息。
“当时受疫情影响,当事人无法到庭审现场,但是案子又不能耽误。”承办法官马永伟介绍说,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云端”审判方式开庭审理。随后,在法官的指导下,双方诉讼参与人下载了“云审判系统”手机客户端并登录,上传证据材料,正式进入庭审。各方当事人井然有序地进行陈述、答辩、举证、质证,所有庭审流程都通过“云法庭”完整高效运转。最终,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马某清偿借款本金并承担利息,被告田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虽然是‘云法庭’审判,但是我们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一样也没少,还节约了大量的诉讼成本,方便省事、公平公正。”案件宣判后,原告代理人邓某深有感触地说。
在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低成本”“高效率”“零距离”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新需求。康乐县法院努力探索实践“互联网+司法”的工作新模式,充分运用“云上法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电子送达平台”等载体,实行网上立案、线上送达、远程调解、远程开庭等在线诉讼服务,方便群众诉讼,高效审理案件。
2022年,康乐县法院通过“云端”审判方式审结案件749件,占全年结案总数的18.60%。
司法为民“无上限”,服务群众“零距离”。康乐县法院将不断探索实践,通过“云端”审判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陈孝志)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