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广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广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指控被告人李某君、李某栋、李某林、马某甲、马某乙、马某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妨害作证罪、危险驾驶罪、包庇罪、窝藏罪一案。该案由广河县人民法院院长马坚担任审判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部分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
该案是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河县人民法院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的前提下,首次公开开庭审理的涉恶案件。为确保庭审质量,保障诉讼秩序正常,确保被告人及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广河县人民法院在开庭前研究制定了详实的庭审预案,成立专案领导小组,下设庭审组、庭审现场执勤组和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小组,要求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开庭相关事宜,对审判庭、提押用车等相关场所和设备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各方防护措施到位。并于6月29日上午9时,召开了庭前会议,就本案程序性事项征求控辩双方意见,进行证据展示。同时,合议庭加班加点对全部案件阅卷,交换意见,把握庭审重点和需要注意的问题,为庭审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自2016年以来被告人李某君、李某栋兄弟,纠集被告人李某林、马某甲,以“印象KTV”为据点,以殴打民警,辱骂、威胁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积累恶名,通过威胁、赎买等手段让他人顶罪,出资窝藏逃犯,出具虚假供述包庇罪犯;在政府机关、医院起哄闹事、追逐、辱骂、威胁国家干部、医生护士,逐步形成以被告人李某君、李某栋为首,以被告人李某林、马某甲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秩序,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严重侵害了公民人身权利,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发问,针对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逐项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切实保障了控辩双方的各项权利。社会各界群众同步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庭审直播。 一天的庭审活动紧张有序,严谨流畅,规范高效。本案将近期择日公开宣判。(通讯员 马炜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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