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坚持高效公正规范文明执行,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奋力推进新时代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4月19日,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临夏州两级法院迅速启动“陇原风暴”执行行动,首战捷报频传。
临夏中院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陇原风暴”执行行动启动仪式,党组书记、院长宋学功作战前动员讲话,执行局、法警支队全体干警参加启动仪式。
会议强调,全州两级法院要按照省法院安排部署,凝聚全州法院执行力量、汇集全体干警执行智慧,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的工作态度、深厚的为民情怀,竭尽所能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切实维护好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州法院“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行动和“执行难题大攻坚”取得实效。
当日,全州法院共执结案件53件,执行到位金额为1125.93万元,交付租赁土地43.5862亩,拘传29人,发布失信7人,限制高消费16人,发布悬赏公告13人,查封房产11套、车辆4辆,冻结资金29万元。
临夏市法院
临夏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参加省、州法院“陇原风暴”执行行动启动仪式,执行局和法警队全体干警参加并开展执行活动。
“陇原风暴”执行行动开展当日,市法院立即对一批“骨头案”进行集中执行,逐案制定执行方案、开展执行行动,执结案件14件,执行到位134万元,交付租赁土地59.1亩。
康乐县法院
康乐县人民法院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康乐县法院“陇原风暴·法盾护航”执行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结束后,“陇原风暴”康乐站正式启动,各执行小组迅速整装集结,根据执行方案和案件线索,按照划分的责任片区分别奔赴各乡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执行中,执行干警通过释法明理、文明执行,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于有和解意愿的案件,调解疏导及时达成和解;对拒不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有力震慑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东乡县法院
按照省高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东乡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执行干警和法警大队参加省、州法院“陇原风暴”执行行动启动仪式,并在全县开展执行行动。
行动当日,县法院共执结案件10件,执行标的251.72万元,查封房产2处,依法冻结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账户共计43个,纳入限制高消费3人次。
积石山县法院
积石山县人民法院举行“陇原风暴”执行行动启动仪式,对本次执行行动提出具体要求。
当日执行完毕3件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7.5万元,查封三处房产,网络查控50件,冻结45.3万元,将“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用实际行动维护公平正义。
永靖县法院
根据省法院“陇原风暴”执行行动的统一部署,永靖县人民法院举行启动仪式,对本次执行行动作出部署。
启动仪式结束后,全体干警分两组奔赴多个目的地搜寻被执行人。执行过程中,干警们针对不同案情,灵活运用执行措施,积极查找财产线索,引导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行动首日,共出动干警20余人、警车4辆,执结完毕案件3件,拘传被执行人20人,查封房产5处,扣押车辆2辆、船舶1艘,执行到位金额15万元。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