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东乡县司法局在工作中,不断探索调查方法,提升调查效率,提高调查质量,多举措开展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
准备工作到位。社区矫正管理股接到委托机关社会调查评估委托函后,第一时间核实当事人的户籍地和居住地信息,注明签收日期、委托机关、委托内容、被调查人基本情况,办理期限等。核查委托机关送达的法律文书,对法律文书缺项的,及时联系委托机关补齐文书。对委托的法律文书进行扫描,出具调查评估通知书,跟进后续调查人员,办理日期,调查方式,评估意见等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调查评估案件登记台账。
执法程序到位。社会调查评估程序严格按照《甘肃省社区矫正细则》第九条规定执行。调查评估小组采取走访、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被告人或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拟禁止的事项、社会危险性、对所居住村(社区)的影响等情况进行调查,详细了解当事人犯罪记录,是否有不良行为恶习、家庭及所在村居的管束能力,对有被害人的,征求被害人意见,认真梳理分析调查情况及相关材料,确保签字齐全、盖章有效。
严格保密到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对未成年人身份信息予以保密,对调查评估意见以及调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坚决保密,同时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对调查评估案件结案建档,存入专门档案柜。
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审前调查评估的责任意识,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六不准”规定,对审前调查评估工作联系实际、客观公正,实行“谁调查、谁负责”的调查工作机制。(通讯员 马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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