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三抓三促”行动以来,临夏市人民法院把“三抓三促”行动与执法办案紧密结合起来,把案件质效与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三抓三促”行动成效的试金石。近日,临夏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广河县水泉乡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限期拆除违法建筑行政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据悉,原告马某某系水泉乡园子村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在正在修建的村文化广场附近搭建钢架彩钢房,影响了乡村整体规划和果园村作为乡村振兴示范村的村容村貌,水泉乡政府因此对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马某某不服,遂诉至临夏市人民法院。案件审理中,因马某某身患重病,不能行动,无法到庭参加庭审活动,为充分保证马某某的诉讼权利,发挥案件审理与法治宣传的司法职能,合议庭在马某某居住地进行巡回审判。水泉乡政府副乡长作为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部分村、社主任、社长和群众旁听了庭审活动。
因本案具有典型意义,合议庭在审理中把案件审理与法治宣传紧密结合起来,突出庭审重点,尤其在举证环节中被告乡政府详细出示了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逐一进行解释说明,审判人员也引导被告对马某某及群众普遍存在的错误认识进行回应、纠正,并进行补充解说,努力使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听得明白,真心接受。同时,面对当事人的种种质疑,被告也认识到了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此次巡回审判是一次深化法院法治宣传、解决乡村治理难题的有效举措,更是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深入落实“三抓三促”行动、“主动创稳”“为民办实事”的生动实践。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