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审查规则、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等相关规定,对本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启动拟不起诉听证程序”……11月22日,在全新打造的和政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会议室里,和政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拟不起诉刑事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民警、律师代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代表及案件当事人等参加。
会上,宣读了听证纪律及听证人员权利义务,公安民警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和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汇报了案件审查情况,听证各方对事实认定达成一致。在随后的评议中,承办检察官阐述了拟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各方发表了听证意见。
听证人员一致认为,在马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马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赞成和政县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近年来,和政县检察院打造“阳光检察”,把公开听证作为化解矛盾、提升检察公信力的有力抓手,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真正实现了“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提高了案件质量,促进了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