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围绕“六清”行动“案件清结”目标,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办理在审涉黑涉恶案件的县市法院发出督办函,要求倒排工期,压实推进,克服畏难松劲情绪,切实解决因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各县市法院闻令而动,迅速规划案件审结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快审快结。
6月5日上午,永靖县法院开庭审理马彦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6月5 日下午开庭审理张海兰玩忽职守一案,6月7日开庭审理祁发林等7人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三案于6月10日宣判。6月8日,临夏市法院开庭审理马哈录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一案并当庭宣判。6月9日,临夏县法院开庭审理张士忠等8人赌博、诈骗、寻衅滋事一案并当庭宣判。
马彦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马彦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张海兰玩忽职守一案,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海兰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祁发林等7人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被告人祁发林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马哈录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一案,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马哈录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张士忠等8人赌博、诈骗、寻衅滋事一案,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张士忠犯赌博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十年,并处罚金102万元;被告人陈家千犯赌博罪、诈骗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万元;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刑罚。
下一步,全州法院要在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准指导下,按照“清到底、清干净”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安全,全力消化案件存量,坚决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不断完善纪法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打击质效,彻底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确保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圆满收官。(通讯员 杨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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