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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好保护公共利益“同心圆”——永靖县检察院推进公益诉讼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2-09-23 09:21:25    来源:甘肃法制报

  今年以来,永靖县人民检察院健全机制,凝聚合力,落实公益诉讼“一把手”工程,牢树“同向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努力画好共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同心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截至目前,共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初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4件,立案审查3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件,行政机关整改回复31件,整改回复率达96%,恢复基本农田4.5亩,栽植树木13亩。

生态环境治理——让山清水秀天更蓝

  2021年以来,永靖县盐锅峡镇焦家村群众焦某在黄河河道堆放2500余方砂石料,乱占河道1.5亩,严重影响威胁了黄河水行洪安全。永靖县检察院发现该问题后进行实地勘察,调查取证,并给盐锅峡镇政府公开送达检察建议,要求履行监管职责,认真整改,保证黄河河道安全。收到检察建议后,盐锅峡镇政府认真对待,严格依法行政,责成焦某运走了砂石料,恢复了河道原貌。

  为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永靖县检察院以法治方式治理、保卫黄河流域的绿水蓝天,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生态治理。结合推动检察工作,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作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公益保护的具体抓手,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对县域内的黄河、洮河、湟水河流域就“四乱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建议有关单位整改。专项行动中,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无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还是提起诉讼,都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注重把提起诉讼做成生动法治课,达到“起诉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永靖县检察院集中力量办理“清四乱”公益诉讼案件3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建议有关乡镇清除垃圾13吨,修建排洪沟250米。

公益诉讼“回头看”——把民生问题落实做细

  永靖县检察院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工作,不断扩大公益诉讼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从而逐步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2019年12月,沈某某因非法采砂毁坏植被21.5亩,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被永靖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永靖县法院判令被告人沈某某对破坏的植被恢复原状。今年春季,永靖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到现场实地查看沈某某在毁损土地上补种树木的情况,督促其对补种树木加强管理、维护,保证树木的成活率。8月,检察干警经与县林业部门技术人员共同检查验收,沈某某栽种的树木成活率达98%。

  永靖县检察院以问题作为“落脚点”,制定详尽可行的整改方案,针对各类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细化研究、深入调查,推进整改的具体落实方案。针对行政机关已经回复并履职整改的案件,采取深入村落、山沟现场察看,并向周边群众详细了解情况,然后以“回头看”为契机,“面对面”以案释法,阐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意义及影响,从而把民生问题落实做细,让群众满意。

公益保护理念——守护群众幸福美好生活

  “检察群众心连心,共建美好大平安。”今年上半年,永靖县检察院在刘家峡鸿瑞名都广场、徐顶乡、陈井镇等地开展了公益诉讼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展板及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积极向广大群众介绍了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律依据、监督范围、工作流程等,重点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解读。

  今年6至7月,永靖县检察院集中力量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宣传活动8次,检查销售食品药品的商铺、医院、药店23处,发现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下架不合格食品45件、不合格“消字号”产品58件。

  永靖县检察院通过开展公益诉讼集中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介绍公益诉讼职能,传递公益保护理念,凝聚公益诉讼合力,更好维护公共利益,守护人民幸福美好生活。(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陈孝志)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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