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近日,永靖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批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分行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立案庭通过适用督促程序,适用支付令,快速解决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经立案庭审查,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分行提交的案件事实清楚,借款合同、放款凭证、还款情况等证据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借款数额及借款期限明确具体,符合支付令的申请要求,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立案受理,因支付令的特点是必须由本人签收,故立案庭速裁团队提前联系被申请人,打电话督促还款并确认能否向本人送达,通过多次电话,法官向被申请人详细说明支付令的性质、适用情形、作用等内容,告知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时间、方式等权利途径,债务人当场表示对支付令的内容认可、没有异议,并表示将尽快到银行还款。
截至目前,已立案件82件,未立案前,债务人主动履行12件,标的394125.25元。立案后履行10件,标的366913.65元,移送执行庭执行50件。
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后依法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特殊程序。与普通的诉讼程序相比,支付令具有申请手续简便、无需开庭审理、债权实现时间短、费用成本低等特点,是一种高效、便捷、经济的债权实现方式。
申请支付令有哪些条件?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出具支付令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有效。
二、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义务仅限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四、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债务人。
五、支付令必须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