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河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妨害作证、危险驾驶,包庇、窝藏等犯罪,依法对李某某等六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2016年以来,被告人李某君、李某栋兄弟纠集被告人李某、马某某,通过威胁、贿买等手段让他人顶罪、出资窝藏逃犯、出具虚假供述包庇罪犯;在政府机关、医院起哄闹事,追逐、辱骂、威胁国家干部、医生护士,逐步形成了以李某君兄弟为首,以李某、马某某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妨害作证、危险驾驶、包庇、窝藏等违法犯罪行为11起,造成公安民警轻伤1人,其他人员轻微伤7人,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扰乱公共秩序、侵害公民人身权利,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案件侦查阶段,广河县检察院及时派员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发现该案涉嫌恶势力犯罪后,及时建议公安机关围绕恶势力犯罪构成要件收集证据,共提出侦查建议143条;按照“打财断血”的要求,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的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该院成立专案组对在案证据进行全面审核,针对案件事实多次研讨法律适用、刑事政策把握等问题,围绕存在的问题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5次,申请临夏州检察院组织召开跨院检察官联席会议2次,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1次,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提出补充侦查意见68条,并及时跟进补查进展情况,以确保案件顺利起诉。在办案的同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2条,纠正漏捕1人、漏诉1人,发出打财断血建议1份。(通讯员 马晓征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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