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靠实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责任,近日,临夏州制定出台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履职尽责办法。
《办法》进一步突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查督导等作用,目标明确,操作性强,是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开展基层工作的有效依据和基本遵循,也为今后基层政法工作落地见效提供了有力保障。
《办法》要求,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在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和县(市)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是乡镇(街道)政法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落实者。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基层政法工作,充分发挥好领导、管理、监督、协调职能,不断完善基层政法工作运行机制,推进乡镇综治和平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临夏、法治临夏建设。(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陈孝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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