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夏市司法局坚持“六个考量”的调查原则,全面评价拟社区矫正人员在居住地进行矫正的综合表现,把好拟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前的“入口关”,阻止不适宜在开放的社区接受矫正的人群社区矫正,从而降低再犯罪率,减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考量拟适用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情况以及认罪态度,调查了解拟适用社区矫正对象的成长经历、思想品德等,了解其是否认罪悔罪,是否愿意遵守法律法规,是否愿意服从社区矫正期间的监督管理;考量拟适用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调查了解其家庭成员构成、家庭经济状况、家庭关系是否融洽等,家庭重要成员是否愿意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帮助、教育、监督和管理;考量拟适用社区矫正对象对邻里生产生活的影响,调查小组对3至5户的邻里进行调查走访,了解其是否乐于助人、邻里关系是否和睦团结、社区矫正后是否会对邻居产生不良影响等;考量单位的现实表现、征求所居住的村(社区)的意见,调查小组对调查对象的单位进行调查走访或者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了解其在单位的工作生产情况、与同事交往情况等,了解其在村(社区)的人际交往、社区表现等,调查对象是否有不良记录,村(社区)是否愿意接收其进行社区矫正;考量拟社区矫正人员前科备案信息,征求公安派出所意见,调查了解其是否有犯罪前科和治安处罚经历及对社会造成二次危害的可能性,征求是否适合社区矫正意见;考量考虑受害人或者家属是否谅解,调查小组通过电话询问或者见面的方式了解受害人或者其家属是否同意对调查对象实施社区矫正,是否有赔偿协议和谅解书,是否对调查对象达成谅解。(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龚利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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