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邓仲祥)6月的和政,到处绿树成荫,绿草像地毯一样铺满大地,鸟儿在林间歌唱,鲜花在尽情地绽放,农民在田间一边劳动,一边唱着悠长高亢的“花儿”。好一幅奔小康路上的田园风光。
这时,从山坡上下来一大群绵羊,大约有四五十只,“浩浩荡荡”地向山下而来。在田间劳作的农民一看跟在后面的羊倌,感到很意外,“唉!赶羊的怎么穿着法官服和警服,难道法官和警察成了羊倌?”
据了解,这事还得从一起执行案件说起。2015年4月马某一从和政县农业银行贷款8万元用于搞养殖,贷款期限一年,马某二为担保人。到期后马某一未偿还贷款。和政县农业银行于2019年4月将贷款人马某一及担保人马某二起诉至和政县人民法院,县法院受理后于同年6月作出判决,判令马某一偿还贷款本金8万元及相应利息,担保人马某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经法院多次执行,马某一及马某二一直未偿还贷款本息。2020年6月4日,和政县法院执行法官及法警根据掌握的线索,果断地从马某一的养殖场依法扣押了42只绵羊,赶着绵羊走了草坡及崎岖的山路数公里,将绵羊交由马某二暂时饲养,并限定时间还款,到期不还,将依法变卖绵羊偿还贷款。马某一慑于法律的威严,在限定的时间内偿还了贷款本息12.3468万元。在案件的执行中,和政县法院的法官及法警着实过了一把“羊倌”瘾,“重温”了儿时当“羊倌”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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