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秦玲军)6月4日,临夏县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一起涉及扶贫领域的妨害公务案以云庭审的方式出庭支持公诉。
临夏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8月23日,临夏县扶贫干部到榆林乡张某家中开展扶贫工作时,张某因不满填写的扶贫工作内容,便发泄个人情绪,漫骂、追打扶贫工作人员,并撕毁上墙表,砸毁自家窗户,后榆林乡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处置时,张某用摩托车减震器在民警头上打了一下,致民警受伤。张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
审查起诉中,临夏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向被告人讲解国家扶贫政策和法律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释法说理后,张某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临夏县人民检察院遂向县法院提出判处被告人一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庭审中,县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当庭判处被告人张某一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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