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申报财产履行义务
二、从严打击规避、妨碍、抗拒执行行为
三、强化“失信+舆论”双惩戒机制力度
四、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确因疫情原因者,视情况酌情处理
欢迎社会公众踊跃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经查实并由法院实际控制的,视情予以奖赏,法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
联系人:郭清泉 18809301756
联系人:何 海 17309309997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