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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加强司法救助 助推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12-20 04:25:53    来源:临夏州检察院

  2021年12月17日,临夏州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某某代理人鲁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临夏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鹏、副检察长张妙菊、第一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未检办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发放仪式。在发放仪式上,杨鹏就检察机关开展好司法救助工作做了讲话。

  2020年1月3日,申请人王某某父亲王某珠因故意伤害致其妻子郭某某(王某某母亲)死亡,王某珠被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正在服刑,王某某年幼,生活不能自理,由其祖母鲁某某(代理人)抚养,鲁某某年老体弱,患有多种慢性病,祖孙二人生活非常困难。2021年8月5日,鲁某某向该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鲁某某领到救助金后激动地表示:“检察院雪中送炭,给我们送来了温暖。现在虽然天寒地冻的,但我们的心里热乎乎的,感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照到了我们身上,有了你们的关心,对我的尕孙子生活、上学、看病帮了大忙了,我更有信心抚养孙子健康成长。”

  杨鹏强调:今后,我们要加大案件办理力度,主动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办理更多的司法救助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度;加大对司法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有关司法救助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了解到司法救助也是一种救济手段,让更多符合救助条件的群众得到救助;积极赢得各方力量的支持,要将司法救助工作与相关业务部门、基层党委政府、妇联、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贴近群众的优势,发现线索,将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助推乡村振兴工作结合起来。

 

  今年,全州检察机关以专项活动为抓手,积极稳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经县(市)院审查、州院审核、省院审批程序,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件14人,累计发放救助金额42.2万余元,其中贫困户10户13人,未成年人8人,残疾人3人,其他3人。

  下一步,全州检察机关将继续以司法救助助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为工作目标,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全面实现了司法救助全覆盖,真正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使被救助对象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彰显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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