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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攻坚】和政森警连破3起涉林涉野生动物案

发布时间:2021-12-15 12:08:22    来源:和政县委政法委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和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强化使命担当,坚定敢打必胜的信心和决心,以最佳状态、最高标准、最强措施,全力推进百日攻坚决战完胜,一周时间内,连续破获3起涉林和涉野生动物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3名。

  12月7日,和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今年10月份以来,和政县梁家寺乡的马某力涉嫌非法大量滥伐林木,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现查明,马某力已非法滥伐达13.6516立方米,涉嫌构成非法滥伐林木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力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2月10日,和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根据获悉线索,发现家住和政县三十里铺镇马某比有驯养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鹰隼类的嫌疑,遂依法传唤马某比。经查,马某比在2021年10月至12月期间,在居住地附近山林诱捕2只、收购1只疑似鹰的野生动物,并在某APP发布有关视频。经讯问,马某比对猎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马某比猎捕、收购的野生动物为苍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马某比涉嫌构成非法猎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罪,已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2月11日,和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家住和政县三十里铺镇马某明疑似驯养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苍鹰的嫌疑。经查,马某明在2021年10月中旬,在居住地附近诱捕1只、售卖1只苍鹰。经讯问,马某明对猎捕、售卖国家重点保护濒危野生动物苍鹰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苍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马某明涉嫌构成非法猎捕、售卖国家重点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通讯员 邓仲祥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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