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百日攻坚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连日来,永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保持对酒驾的持续打击力度,推进酒驾整治工作常态化。同时,积极向广大驾乘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宣传酒后驾驶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性,进一步提高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
现将永靖公安交警查处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曝光如下:2021年12月7日1时25分许,驾驶员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甘NB1×××小型汽车行驶至古城新区太极北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出乙醇含量为79mg/100ml,后经对王某某血液标本进行酒精检测,其含量为79.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王某某将面临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永靖公安交警严查酒驾“不打烊”
请广大司机朋友文明出行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