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谢谢你们,这可是我爸的救命钱啊!”4月29日晚9时,在永靖县人民医院的一间病房里上演了暖心的一幕,申请人党某涛接到县法院执行局局长何海送来的10000元执行款,感动得几度哽咽……
2019年10月,盐锅峡镇盐集村产业发展互助社向法院申请执行党某涛的父亲党某平向互助社的借款本息20000余元,执行局向党某平发出执行通知书并责令报告财产,但其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也未主动报告财产。攻坚会战期间,执行局将党某平传唤至法院欲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时,党某平之子党某涛代其父亲主动缴纳全部案款。
党某涛同时向法院提出,其作为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8月向法院申请执行党某生借款35000元一直没有结果。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经查,党某生拖欠党某涛借款,开庭时就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判。执行过程中,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和财产调查,被执行人党某生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其长期在外地务工。执行法官多方打听多次联系党某生,但其一直拒不配合逃避执行,自此以后党某涛对法院执行工作颇有怨言。
4月29日下午,党某涛发短信给执行法官,称其父亲党某平因脑出血住院,第二天做手术急需治疗费用。为解决申请人党某涛燃眉之急,执行法官当即给党某生打电话发短信告知情况,党某生仍在找借口逃避执行。下午下班后,执行法官立即驱车赶往党某生位于盐锅峡镇盐集村的家中,向党某生父亲说明申请人父亲住院急需手术医疗费的情况,耐心细致地向其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法,慑于法律的威严,再考虑到双方都是一个村的乡里乡亲,党某生父亲从邻居家筹借10000元交给执行法官,并承诺对剩余借款经和党某涛协商后,由其负责及时全部履行。
执行法官随即赶赴永靖县人民医院,将执行案款交付给党某涛,并向党某涛转达了党某生父亲愿替其子还款的意愿,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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