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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康乐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件

发布时间:2021-09-18 10:10:18    来源:临夏政法网

  为切实保护好康乐县优美自然环境,康乐县公安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安排部署,始终将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和教育预防工作作为保护森林资源的两项抓手,以打促防,于近日成功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9月3日,康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巡查工作中发现,有车辆从康乐县景古方向拉运木材,并且数量较大。获此案情后,立即上报县局主要领导,县局主要领导当即指派有由森林、禁毒、刑警相关侦查员组成专案组,要求联合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及时破案,消除社会危害。办案民警经过缜密侦查,于9月6日将涉嫌滥伐林木罪的王某某、马某某成功抓获。

  经査,今年4月初,王某某(男,汉族,现年44岁,陕西省渭南市人)抵达康乐县五户乡丁家滩村后在一偏僻地方承租了当地村民一块农地,预谋从当地砍伐林木后存放。后王某某伙同当地村民马某某(男,汉族,现年44岁,康乐县景古镇人)开始在景古、五户、草滩等乡镇收购并砍伐林木。8月下旬,王某某雇佣山东籍两名伐木男子(另案处理)并伙同马某某在康乐县草滩乡河滩、五户乡等地砍伐林木一百余棵,后准备将砍伐的林木运输至安徽一木材加エ厂,当运输木材车辆抵达康乐县中园桥附近时被该局查获。以上林木经康乐县自然资源局勘验,草滩乡河滩内被砍伐林木为防护林,五户乡砍伐林木为国家二级公益林,总蓄积41.3立方米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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