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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公安挽回被骗钱款 群众送锦旗表示感谢

发布时间:2021-09-09 10:11:30    来源:临夏政法网

  9月8日,受害人安某某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真心为民”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深情感谢民警不远千里为其追回诈骗损失34000元。

  2020年10月初,石某某、陈某某通过在网上购买QQ群,将虚假诈骗信息(微信零钱截屏发给我,返现2888元)发送至QQ群中。受害人安某某在QQ群看到该信息后,信以为真。主动将微信零钱截图通过QQ发送给石某某,石某某将一张2888元的虚假转账截图发送给安某某,称其账户有风险无法转账。石某某又将安某某拉进一微信群,2020年10月至11月,以发红包的方式对安某某实施诈骗18000余元。陈某某以同样方式诈骗安某某11388余元,两人前后共计诈骗安某某总金额70000余元,并将诈骗所得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接警后,永靖县公安民警立即启动研判、止付、追踪、冻结等紧急措施,成立专案组,召开案情分析会,根据被骗资金流向,持续开展研判分析,与犯罪分子抢时间、比速度,倾全力挽回损失。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支撑下,对涉案账户及时冻结止付。

  2020年12月,派出专案组民警前往广西藤县,在当地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下,经连续多天的走访摸排和研判侦查,成功将嫌疑人石某某、陈某某抓获归案。成功追回涉案资金34000元。

  石某某、陈某某到案后主动认罪,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其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永靖县公安局依法对石某某、陈某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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