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东乡县人民法院“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通过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9月1日上午,肖某某等6名农民工从东乡县法院执行局领到工资款后,露出了喜悦的笑容,他们纷纷向执行干警表达感激之情,并送来一面“强制执行解民忧,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锦旗。至此,这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某,王某某不理不睬,长期逃避执行,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为保障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采取了持续性网络查控、走访调查等“线上+线下”执行模式,同时动员申请人寻找王某某的下落。
8月30日,执行干警得到线索,得知王某某深夜回到他在临夏县新集镇的家后,立即出发前往临夏县新集镇,将刚起床的王某某堵在其家中,王某某态度恶劣,拒不配合调查,遂将其强制拘传至法院并准备司法拘留。
在返程的路上,执行干警对其普及了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并告知王某某如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不但要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要进行司法拘留。王某某思来想去,最终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将会给其和家庭带来严重后果,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自己作为带领农民工兄弟们干活的人,不应该一走了之,更不该拖欠工资,深感愧疚。
王某某于当日下午5点偿还了肖某某等6人工资款4万元,并承诺8月30日前给付执行余款2.5万元,执行干警持续跟进,打电话、发微信,督促王某某于2021年8月30日按承诺时间,交来了执行余款2.5万元,至此,这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下一步,该院继续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坚持把此类案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并狠抓落实,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行为,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通讯员 唐仲祥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