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永靖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刘家峡镇太极广场某路段一男子殴打一名女子,被打女子请求路人报警,随后女子被该男子强行拖入一辆白色越野车并带走。
接警后,刘家峡派出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工作。经查:8月16日,在刘家峡镇太极广场附近徐某甲与赵某某因情感纠纷发生争执。随后徐某甲揪住赵某某头发将其强行拖入由徐某乙驾驶的白色越野车内,在车内徐某甲多次用拳头殴打赵某某头部致使赵某某右耳流血。为防止赵某某下车逃跑,徐某甲安排同车乘坐的薛某某对其进行看管。在途径刘家峡镇大什字路段时徐某甲指使薛某某先行下车去找赵某某父亲让其到关山乡某住所和徐某甲父亲协商解决两人情感问题,并授意司机徐某乙将其余人员送至关山乡。
后办案民警通过电话与徐某甲取得联系,民警一边反复做其思想工作,一边火速沿途寻找。最终,经民警大量耐心细致的规劝工作之下,徐某甲答应投案自首。
经审讯,徐某甲、徐某乙对非法拘禁赵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甲、徐某乙已被永靖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刑事拘留(薛某某已被另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