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康乐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6月4日,家住康乐县鸣鹿乡郭家庄村的马某兵报案称:“我的联手闫某某以卖车的名义将我的22800元钱骗走了,请求查处。”接到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于8月11日刑侦大队民警将嫌疑人闫某某抓获。
经调查:闫某某(男,回族,康乐县上湾乡人)为了给妻子看病,编造其名下有一辆雅阁轿车、青海省久治县一书记给了其暖气改造工程、并和别人签订了松树购销合同等虚假事实。于2020年10月、11月、12月先后分别骗取马某兵37800元钱,骗取马某清27500元钱。共计65300元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闫某某涉嫌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康乐县公安局于8月13日对闫某某执行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