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工作实效,临夏市司法局西关司法所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标准,善于将学习党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4月2日,西关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刑满释放人员的家庭经济纠纷,将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
刑满释放人员马某,自2000年因故意伤害、抢劫罪而判处有期徒刑19年,一直在白银监狱服刑,2019年马某刑满释放,司法所一直将其作为重点帮教对象对其开展帮教工作。今年3月司法所在对马某走访过程中,实地了解了马某的家庭情况和实际困难,同时也了解到马某及其母亲周某正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
案情回顾:在马某服刑期间,其父亲因病去世,其母亲周某一直靠民政低保收入和回收废旧品维持生计,在周某生病住院时均由其兄弟周某林照顾,2017年,周某将其近年来省吃俭用积攒的钱交于周某林保管,二人约定在马某刑满释放时交换于周某。2019年马某刑满释放后拜访其舅舅周某林,同时提出将要拿回母亲交为保管的钱,此时周某林以此钱的一半已借于他人为由拒绝归还,双方当事人因此产生了纠纷。
调解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周某林,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周某林对于周某将钱交于其保管的事实并无异议,并非故意拖延不还,只是因将钱暂时借于他人无法全部归还。而马某白认为,此钱是其母亲交于周某林代为保管的,周某林没有权利将此前借于他人,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司法所通过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宣教,深入浅出的例举一些类似案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告诉双方当事人在当今社会金钱固然重要,但是亲情是无法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调解结果:双方达成签订了《协议书》,周某林当场如数向周某交还现金,同时双方约定此钱必须用于周某治病,马某白不得任意挥霍,马某白不得再以此事为由去骚扰周某林及其家属。
群众事,无小事。在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过程中,西关司法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满意作为队伍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穿始终,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讯员 马莉莉)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