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政法网 >  法治临夏 >  正文

康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查处一起非法收购林木案

发布时间:2021-03-19 09:14:00    来源:临夏政法网

  非法砍伐林木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但很多人不知道非法收购林木也有可能构成犯罪。

  2021年3月10日,康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指令称:有人在白王乡陡坡村收购木材,要求立即查处。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白王派出所的配合下立即对案件进行调查,询问违法行为人马某龙,并对涉案的11.7441立方木材依法扣押。

  经调查,白王乡新庄村马某龙收购了陡坡村3户群众四旁树、林地内的树木共计63株。经康乐县自然资源局林业调查设计队现场勘查,林木蓄积共17.6571立方,四旁树13株5.913立方,有林地内50株11.7441立方。森林警察大队将有林地内涉嫌滥伐的林木进行了证据登记保全。

  马某龙对其非法收购滥伐林木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此案已移送白王乡人民政府处理。

责任编辑:韩小月

主办:中共临夏州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甘肃法治报
Copyright © 2019-2020 临夏政法网 All Right Reserved   陇ICP备20000032号-1

甘公网安备 62290102000201号

返回顶部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