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乐县八松乡村民徐某和杨某代表13名农民工手捧“讨薪维权暖人心,排忧解难似亲人”的锦旗,来到康乐县人民检察院,感谢检察机关为他们追回了劳动报酬,杨某激动地说:“感谢检察院为我们主持公道,让我们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钱”。
这起案件是康乐县人民检察院与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跨区联手,积极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一起案件。
2014年,徐某等13人在兰州新区(某工地)打工,2017年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王某未按约定支付徐某和杨某等13人劳动报酬,徐某和杨某等13人多次讨要劳动报酬未果。2021年1月13人向康乐县人民检察院驻八松乡烈洼村工作队反映这一情况,第二检察部及时立案调查,为了便于参加诉讼,检察官联系了康乐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该案提供法律援助,审查后将案件移送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
调查查明,徐某和杨某等13人均为康乐县八松乡农民工,他们身居农村,以打工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属社会弱势群体,王某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损害13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查明案件后,将案件及时移送至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支持13人向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考虑到农民工的生活困境以及被告人的还款能力,本着重视权益保护与坚持公平正义兼顾的原则,在与案件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后,通过诉前调解,确定了分期还款的调解方案。最终,在检察官和法官的积极调解、充分释法说理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于当日签订调解协议。2021年2月8 日依据法院裁定被告人支付工资的50%,2021年3月12日已全部执行给13人。按约定剩余部分薪酬将于8月底全部付清。
劳动报酬权益是广大劳动者的核心权益,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与法院、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仲裁机关加强沟通协作,把帮助和解决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作为服务民生的一项长期业务来抓。正当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康乐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以教育整顿为契机,满怀高昂饱满的为民情怀,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让遭遇欠薪困扰的民工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公正感,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切实难题,充分展现“以人为本”的司法情怀,传递更多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