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及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矫正对象的矫治、管控质量,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近日,临夏市司法局红园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学习,并集中开展了义务劳动。
在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向他们宣读并重申了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请销假、电话汇报、见面汇报、集中学习劳动等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明确在刑意识,正视刑罚的惩罚性和强制性,珍惜宽松的监管环境。并组织矫正对象学习了《社区矫正法》,对其中一些新的管理规定进行了学习和强调,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改过自新。随后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道德教育活动,结合警示案例,从社区矫正对象自身、家庭、社会等方面强调了道德学习的重要性,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正确认识非监禁刑刑罚执行,找准自己身份定位,用公共道德理念引导其以正确的思想去支配行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正视并深刻认识思想上的错误导致行为上的偏差及其对家庭、社会造成的伤害,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格按照社会主义道德标准要求,努力矫正自己的思想,用思想改变行为。
集中教育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矫正对象对街道附近进行清除垃圾、打扫卫生等义务劳动。在劳动中,大家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很快使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责任意识和社会意识,提高了他们的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争取早日解矫,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