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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进村庄 法制宣传入民心

发布时间:2020-09-01 06:01:03    来源:

       9月1日,广河县人民法院利用巡回法庭在水泉乡草滩村委会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某诉芦某、甘肃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部分干部和群众参加了旁听。
        原告陈某于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承包了被告芦某承建的广河县西北皮毛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外墙保温劳务,项目完工后,被告未结清劳务费。2017年5月17日,经广河县劳动局调解,原告陈某、被告芦某、甘肃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马某林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芦某欠原告陈某劳务费80000元,被告芦某于2017年5月22日前支付原告劳务费50000元,剩余款项由被告甘肃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被告芦某支付工程款时支付。且约定被告芦某于2017年5月22日前支付劳务费50000元,则原告愿意放弃部分债权,同意剩余款项按25000元结算。后被告芦某于2007年5月22日支付了劳务费50000元,剩余款项至今未结清,遂酿成纠纷。
       办案法官在查明案情后,通过耐心细致的讲解法律法规,在法官主持下,原、被告达成协议,该案最终调解结案。被告甘肃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欠付芦某的工程款中支付原告陈某的劳务费22000元,其余部分原告自愿放弃。该案的顺利调解结案,有效化解了矛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到了预期效果。 
       庭审结束后,在场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法官现场办案,以案释法,明白了道理,学到了知识,增强了对法律的认识。此案的审理,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通讯员  马炜)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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