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东乡县人民检察院在坪庄乡人民政府举行2024年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2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
据悉,2020年4月,被告人马某一酒后驾驶摩托车,载马某二、马某三从东乡县县城行至山路转弯处时,摩托车失控坠入山沟,造成马某二当场死亡,马某一和马某三受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为此,马某三先后住院花去医疗费30余万元。马某一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已执行,但民事赔偿部分70多万元因家庭困难,无力赔付。面对受害方的巨大损失,东乡县检察院及时了解,主动跟进,汇报县委政法委严格审核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救助金发放仪式上,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监督协议书和承诺书,并签订了三方协议书,申请人向县委政法委和东乡县检察院赠送了锦旗。
下一步,东乡县检察院将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用心用情做好司法救助这一民心工程,为更多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庭提供及时有效救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基层治理和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韩小月